“2021年以來,全國檢察機關(guān)共批準逮捕涉家暴犯罪嫌疑人2800余人,起訴3400余人?!?1月25日是“國際消除家庭暴力日”,最高人民檢察院通報近年來檢察機關(guān)依法打擊家暴犯罪的基本情況和治理成效,并發(fā)布一批典型案例。家庭暴力從來不是“家務(wù)事”,而是觸碰法律紅線的違法行為,惟有以司法利劍斬斷暴力鏈條,才能讓每個家庭都成為平安的港灣。
司法的剛性懲治形成反家暴最直接的震懾力。從數(shù)據(jù)來看,2021年檢察機關(guān)起訴涉家暴犯罪嫌疑人1200余人,2022年以來,年均起訴人數(shù)降至千人以下,涉家暴犯罪逐年下降且降幅較大,凸顯了執(zhí)法司法機關(guān)健全完善反家暴機制,維護婦女合法權(quán)益的明顯成效。近五年來500余名家暴犯罪被告人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,不僅讓施暴者付出了應(yīng)有代價,更向社會傳遞出“家暴必懲”的明確信號。
法律適用的不斷拓展讓反家暴的保護網(wǎng)越織越密。過去,家暴案件的罪名多集中在故意傷害罪、故意殺人罪,如今隨著司法實踐的深入,虐待罪、遺棄罪、拒不執(zhí)行判決、裁定罪等罪名的適用比例不斷提升,故意傷害罪和故意殺人罪的占比從2021年的90%以上降至今年的不到60%。其他罪名占比擴大,意味著司法機關(guān)對家暴的認定不再局限于身體傷害,更延伸到精神虐待、遺棄等隱蔽的暴力形式,打破“家暴只有身體傷害”“同居關(guān)系不受保護”“家暴受害者都是女性”等認知誤區(qū),法律的保護范圍和內(nèi)容更加立體全面。
法律制度是反家暴的底線。家暴既傷家庭成員,也損公共利益,必須全程盯、從嚴打。最高檢已明確:對家暴案件檢察機關(guān)“一案到底”,有案不立、以罰代刑的,監(jiān)督到底;虐待罪該公訴的,絕不再讓受害人“自訴”跑路;手段殘忍、惡習不改的,依法從重處罰。寬嚴相濟,以嚴為主,讓施暴者真正疼到不敢再伸手。此外,強制報告、告誡書、人身保護令、臨時庇護等制度逐步落地,讓家暴不再“第一次被容忍,第二次才處理”。
“國際消除家庭暴力日”只是一個日期,反家暴卻是一場馬拉松。當“遇到家暴找法律”成為受害者的第一選擇,當“反對家暴”成為社會共識,當鄰里不再對家暴行為“視而不見”,當企業(yè)、學校主動開展反家暴宣傳,我們構(gòu)筑的抵御家庭暴力的“戰(zhàn)線”才能越來越堅固。
(責任編輯:梁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