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到成語“金雞報曉”
想必大家都不陌生
那么“金雞”又是什么呢?

紅腹錦雞又名金雞
羽色艷麗繽紛光彩奪目
屬國家二級保護動物
近日
忻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審結(jié)了一起
非法收購、出售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
紅腹錦雞的案件
三名犯罪分子受到法律嚴懲
求財心切
2017年年初,閑來無事的郭某成、朱某來、滿某笑聽說買賣野生動物可以賺錢,便動起了歪腦筋。經(jīng)過多方打聽,三人把目光鎖定在買賣“紅腹錦雞”上。
于是,在無收購、出售、運輸、養(yǎng)殖紅腹錦雞資質(zhì)的情況下,三人分工明確,開始行動。郭某成負責籌錢并在網(wǎng)上購買紅腹錦雞,朱某來、滿某笑負責搭建雞舍及喂養(yǎng)。
私自買賣
3月8日,郭某成通過阿里巴巴網(wǎng)站從河南省許昌市某養(yǎng)殖專業(yè)合作社購買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紅腹錦雞10只(5只雄性,5只雌性),每只交易價格400元,共付款4000元。郭某成收到后發(fā)現(xiàn)賣家發(fā)的是10只雄性紅腹錦雞,與賣家溝通后賣家退款1000元。
3月15日,郭某成又向合作社購買5只雌性紅腹錦雞,付款2000元。收到后有1只雌性紅腹錦雞死亡,之后三人將紅腹錦雞在自己的養(yǎng)殖場內(nèi)喂養(yǎng)。
3月17日,郭某成通過手機微信聯(lián)系到有人想買紅腹錦雞放生,便與滿某笑將4只紅腹錦雞(其中3只雄性活體、1只雌性死體)偽裝成自己獵捕的野生紅腹錦雞,并向來人介紹,欲以每只1000元的價格出售3只雄性紅腹錦雞,后被舉報查獲。
法院判決
繁峙縣人民法院對該案做出刑事判決后,三被告人不服,提出上訴。忻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裁定撤銷原判,發(fā)回重審。繁峙縣人民法院經(jīng)審理再次做出刑事判決。判后,三原審被告人均不服,提出上訴。
忻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(jīng)審理認為,上訴人(原審被告人)郭某成、滿某笑、朱某來未經(jīng)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批準,非法收購、出售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紅腹錦雞(馴養(yǎng)繁殖)15只,情節(jié)特別嚴重,其行為均已構(gòu)成非法收購、出售珍貴、瀕危野生動物罪。涉案紅腹錦雞系馴養(yǎng)繁殖而非野外捕捉,社會危害性相對較小,綜合本案的事實、情節(jié),依法作出以下判決:上訴人(原審被告人)郭某成犯非法收購、出售珍貴、瀕危野生動物罪,判處有期徒刑三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。上訴人(原審被告人)滿某笑犯非法收購、出售珍貴、瀕危野生動物罪,判處有期徒刑二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。上訴人(原審被告人)朱某來犯非法收購、出售珍貴、瀕危野生動物罪,判處有期徒刑二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。
此判決已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并生效。
法規(guī)條例
野生動物資源尤其是珍貴、瀕危野生動物是人類寶貴的財富,國家對珍貴、瀕危的野生動物進行重點保護。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規(guī)定,非法獵捕、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、瀕危野生動物的,或者非法收購、運輸、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、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處罰金;情節(jié)嚴重的,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;情節(jié)特別嚴重的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(chǎn)。
一級保護動物,屬于瀕臨滅絕的動物
二級保護動物屬于珍稀動物
這兩種是任何人不能運輸出售和收購的
只要在沒有辦理任何手續(xù)的情況下運輸出售收購,就是犯罪
我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

請 別 傷 害 我!
小編提醒
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!
任何個人愛好、個人利益的獲取都不應(yīng)建立在
傷害其他物種以其他物種
滅絕為前提的基礎(chǔ)上
保護野生動植物
維護生態(tài)平衡
從你我做起!
(責任編輯:蔡文斌)